活动中,宣传民警利用辖区户外LED大屏、依托“一村一栏”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投放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和122主题“文明交通,你我同行”;通过设置警示提示标牌,语音广播播放交通安全提示语,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让群众在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中潜移默化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活动中,宣传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如何安全骑乘自行车、安全过马路,分析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让学生们时刻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活动中,宣传民警讲解了122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对各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就“超员超速、客货混装、货车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提示,同时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车辆或驾驶人员“带病”上路。
活动中,宣传民警走进群众家中,面对面向村民讲解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同时,民警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类交通安全问题做了细致解答,引导村民在日常出行时要自觉养成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公安部向其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将每年的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线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走路时Bsport体育,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要随时观察路面情况,注意过往车辆,不要戴耳机听音乐、看手机、玩游戏机。
过马路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Bsport体育